王晶晶代表:
你提出的《關于加快村級集體資產清理回收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加強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資金(以下簡稱“三資”)管理,是有效規范農村集體經濟合同,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重要舉措。扎實推進農村集體“三資”合同規范管理,在清查核實農村集體各類資產的基礎上,全面糾治農村集體“三資”領域發包出租、抵押出借、投資入股等經濟合同不合理、不合規、不合法問題,發現并解決私自占用、低價承包、無償使用及合同簽訂不規范、長期拖欠承包費等問題,有效維護各方合法權益。通過清查整治,進一步健全“產權清晰、流轉規范、程序合法、履行有力、管理嚴格”的農村集體經濟合同管理體系,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為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助推鄉村振興奠定堅實基礎。
一、工作情況
1.工作機構組建情況。2023年2月28日,以縣兩辦名義印發了《白水縣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資金合同清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白辦字〔2023〕14號),指出了清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義、明確了工作范圍內容、安排了工作實施步驟;組建了以縣委副書記為組長、主管農業農村工作的副縣長為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級領導小組,設立了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了合法性審核糾治組、合規性審核糾治組、合理性審核糾治組、執紀追查組四個職能工作小組,制定了工作專班職責制度,鎮(辦)、村根據縣級工作方案,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專班、明確了工作職責,形成了縣鎮村三級共抓同步實施的工作體系。
2.工作部署推進情況。2023年3月1日,我縣召開了專項工作動員部署會議,縣政府副縣長對專項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縣委副書記王振華對專項工作做了強調、并提出了工作要求,縣委農辦主任、縣農業農村局局長郝林強代表縣政府與各鎮(辦)主要負責人簽訂了目標責任書,發放了清查整治工作應知應會工作手冊,動員部署會后,各鎮(辦)迅速組織召開了鎮村動員部署會議,各村張貼了工作通告、設立了監督舉報電話,通過印發彩頁、廣播、微信群、拉橫幅等多種途徑進行了工作宣傳,充分調動群眾的參與性、監督性。
3.合同排查收集錄入情況。按照方案工作要求,縣級專
班組織人員,對鎮村工作人員進行了全面培訓,為全面推進工作提供了工作保障。通過三個月的排查,全縣共收集書面合同4051份、登記口頭協議1888宗、登記未履行任何手續1519宗。5月31日,縣工作專班組織各鎮(辦)業務人員、示范村錄入員和各部門審核人員召開了合同清理微信小程序推廣培訓會議,對人員權限、錄入流程、審核步驟等進行了培訓,現已形成村級錄入、鎮辦初審、部門聯審、縣級管理的小程序人員管理體系流程,全縣共錄入合同7458份。
4.聯合審查情況。6月21日,在城關街道召開了農村集體“三資”合同聯審工作進駐會,會議上強調了專項工作從全面排查轉為聯審反饋階段,明確了聯審反饋流程,聯審目標責任,截至7月5日,完成了城關街道辦16個集體經濟組織504份合同審核工作,審核內容主要集中在村組機動地、固定資產發包類合同,反饋問題主要集中在固定資產超期發包情況;追繳承包資金235019元;移交無法履行合同線索31起,目前已準備由紀檢監察部門聯合執行。
二、存在問題
(一)合同清理規范群眾參與度不高。從督導走訪入戶情況來看,干部黨員對專項行動了解知曉,但一般群眾知曉率不高,大部分群眾都抱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集體意識淡薄。
(二)合同清收問題。1.大部分村莊存在合同收集困難,例如林皋村僅收集書面合同兩份、白堡村僅收集書面合同;2.口頭協議、未履行任何手續無相關資料。全縣登記口頭協議1888宗、未履行任何手續1519宗,但村上登記時未出具相關情況說明紙質資料;3.清查清收不徹底。從督導檢查的情況來看,因歷史原因、干部原因,村組大部分資源資產被干部及親戚所占有,既不愿交回資源資產又不愿提供原合同,沒有原合同的也不愿簽訂新合同。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督導鎮、村、組加大工作宣傳力度。采取領導包村、干部包戶的方式,通過談心談話,調動群眾積極性,增強群眾集體意識,對村上未清查的集體“三資”,積極反映。
(二)加強鎮對村組的督導力度。一是指導村組對家底全面清查;二是指導村對口頭協議、未履行任何手續的集體“三資”按照一宗一單的方式逐一出具情況說明,并經過成員(代表)大會決議,公示三日后報鎮級工作專班。
(三)加強問題縣級執紀力度??h(鎮)執紀糾治組對矛盾問題突出、明顯強占、村組反映強烈的進行嚴肅處理,并進行媒體曝光,為我縣合同清查整治專項工作打通最后一道阻塞。
(四)加快聯審工作進度。加快農村集體“三資”合同聯審工作步伐,利用好微信小程序,審查好合同原件、民主決策程序、收費交款票據,做到細致、細心,確保集體“三資”不流失、不貶值、不受侵占侵吞。
白水縣農業農村局
2023年7月10日